合肥興泰金融控股(集團)有限公司2021年定向債務融資工具(PPN)發(fā)行承銷服務評標結果公示
一、合肥興泰金融控股(集團)有限公司2021年定向債務融資工具(PPN)發(fā)行承銷服務(招標編號:GN2021-06-0931)項目,于2021年04月27日09時30分,在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樓開標2室開標,經評標委員會評審,現(xiàn)將評標結果公示如下:
第一中標候選人名稱: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
投標報價(年承銷費率):0.4‰/年
第二中標候選人名稱: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
投標報價(年承銷費率):0.4‰/年
第三中標候選人名稱: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
投標報價(年承銷費率):0.4‰/年
公示期:自2021年04月27日至2021年04月30日
招標投標相關各方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出。異議接收聯(lián)系電話:0551-62220155。
二、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(一)異議人名稱、地址和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(二)被異議人名稱;
(三)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;
(四)相關請求及主張;
(五)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。
書面異議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(lián)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,否則不予接收。
本次結果公示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(網址:http://www.cebpubservice.com/)、優(yōu)質采云采購平臺(網址:http://www.youzhicai.com/)發(fā)布
三、異議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(一)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(二)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無充分有效證據(jù)的;
(三)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。
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進行虛假、惡意異議,干擾招標投標活動的正常進行。
對于提供虛假材料,以異議為名謀取中標或惡意異議擾亂招標工作秩序的,將報請行政監(jiān)管部門處理。
如公示期內無有效異議,本評審結果即為確定中標人的依據(jù)。
特此公示。
合肥興泰金融控股(集團)有限公司
2021年04月27日
附件:評標情況 項目名稱: 合肥興泰金融控股(集團)有限公司2021年定向債務融資工具(PPN)發(fā)行承銷服務 項目編號: GN2021-06-0931 | |||
序號 | 投標單位名稱 | 投標報價(年承銷費率) | 初審 通過/不通過 |
1 |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| 0.4‰/年 | 通過 |
2 | 0.4‰/年 | 通過 | |
3 | 0.4‰/年 | 通過 | |
4 | 0.4‰/年 | 通過 | |
5 | 0.4‰/年 | 通過 |